附件:
山西传媒学院共青团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及实施细则
根据《山西传媒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纲要》的要求,为做好学生申报、学院审核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成员主要由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校团委、学生会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2.各二级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主抓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教学(行政)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等组成,逐级负责本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审核、认定和相关资料保存归档工作。学院管理工作小组名单上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认定依据
“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分别依据《山西传媒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式)认定范围及标准》(附件1)和《山西传媒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式)认定范围及标准》(附件2)执行,认定方式主要分为学分式和记录式两种,认定通过后以《山西传媒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形式展现。
学分式认定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两种,必修学分即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要求必须达到的学分,包含2个创新创业类学分和4个其他类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主要包含学科竞赛、科研活动和创新创业实践;其他类必修学分按性质又可分为实践服务、文体活动、知识拓展等三类。选修学分即第二课堂规定所要求达到学分外选修的其它课外素质培养实践,分为技能特长、集体表彰两类。
记录式指依据思想成长类、社会工作履历类和个人荣誉类等三个类别,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以记录形式体现,不进行学分认定。
三、认定方式
山西传媒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认定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依托“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平台实施。学分认定依据为文件、证书、成绩单等材料,学生直接通过管理平台提交相关电子版申报材料,经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领导小组确认后认定相关学分;认定依据为活动签到记录,则由管理平台自动认定,参加完相关活动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认定程序
“第二课堂成绩单”网上学分认定由各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每学期认定1次,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第二周开始进行。认定程序主要分为提交材料、初审、复审、公示和上报等程序。
1.提交材料:学生本人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平台直接提交相关材料,时间不受限制,活动结束后即可将相关文件、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电子图片或扫描件及时上传(以证明材料原件上落款时间所在的学期为准)。
2.初审:每学期第三周,各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责成学生所在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完成初步审核工作。班级团支部支委会要针对学生在平台上提交的信息以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对其第二课堂学分进行初步审核并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及时在“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平台中操作确认。
3.复审:各班级团支书将初审通过学生的证明材料汇总提交至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经复审和认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留二级学院存档,证明材料原件待二级学院管理工作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返还学生本人。
4.公示:经各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认定后,由各二级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若有异议,须经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再次进行复审、认定。
5.上报:经公示无异议,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需在管理平台上提交二级学院认定结果。
6.抽查: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认定通过学生人数的5%-10%,各二级学院依据抽查名单,及时上报学生材料。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获得的相关学分,以课程考试作弊处理;对不负责任的二级学院或个人将按照《山西传媒学院教学事故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筛查核发
各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工作小组需在本科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以学期为单位对第二课堂必修学分尚未达到6个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至少2个学分)的学生进行筛查,并公示筛查结果。公示期后向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学院未通过第二课堂必修学分学生汇总表》(附件3)。
若在第七学期必修学分达到最低要求6个学分者,即可获得《山西传媒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单由各二级学院打印并加盖学院、教务处和团委公章;未达到者,第八学期的四月底通过筛查,即可获得“第二课堂成绩单”;若必修学分仍未达到最低要求6个学分的学生,则参照《山西传媒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由“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延期毕业的处理建议,待达到学分要求并取得《山西传媒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后,方可取得毕业证书。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申诉委员会进行申诉。
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可在提出毕业申请的同时提出“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认定申请。
六、其他
1.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细则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山西传媒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式)认定范围及标准
2.山西传媒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式)认定范围及标准
3. 学院未通过第二课堂必修学分学生汇总表
共青团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1:
山西传媒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式)
认定范围及标准
学分 类别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认定内容 |
学分 |
认证材料 |
备注 |
必修(至少取得6学分) |
创新创业类(至少取得2学分) |
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类创新创业竞赛 |
国家级 |
3-5 |
1.获奖证书 2.获奖文件 |
1.国家级:金奖5,银奖4,铜奖3;省级:金奖2.5,银奖2,铜奖1.5;校级:金奖1.5,银奖1,铜奖0.5,专项奖0.5; 2.“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三大竞赛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余此类竞赛按降一级执行。 |
省级 |
1.5- 2.5 |
校(市)级 |
0.5- 1.5 |
参赛未获奖 |
0.2 |
活动签到 |
科研项目获奖成果 |
省(部)级以上参加 |
1.5 |
证书或文件 |
|
市(厅)级参加 |
1 |
科研项目鉴定成果 |
省(部)级以上参加 |
1.5 |
成果鉴定书 |
|
市(厅)级参加 |
1 |
校级参加 |
0.5 |
专利 |
发明专利 |
2 |
专利授权证书 |
|
实用新型专利 |
1.5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科研课题(横向课题)立项 |
省(部)级以上参加 |
1.5 |
立项任务书 学校SRTP立项文件 |
课题组教师推荐意见 |
市(厅)级参加 |
1 |
校级(SRTP)参加 |
0.5 |
申报未立项 |
0.2 |
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核心期刊(含)以上 |
第一作者 |
1.5 |
出版刊物 |
核心期刊认定以山西传媒学院科研处最新版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 |
第二作者 |
1 |
第三及以后作者 |
0.5 |
CN级刊物 |
第一作者 |
1 |
第二作者 |
0.8 |
第三及以后作者 |
0.5 |
省级(含) 以上报刊 |
第一作者 |
1 |
出版报纸、杂志 |
地市级报刊 |
第一作者 |
0.5 |
会议收录论文 |
第一作者 |
1.5 |
主办单位提供的会议论文集及收录证明 |
|
第二作者 |
1 |
第三及以后作者 |
0.5 |
院级参加满8次 |
1 |
参加创新创业类学术活动 |
参加满8次 |
1 |
签到记录 |
认定上限1学分 |
入驻山西传媒学院科技园 |
创业团队主要成员、或参与重点企业实习 |
1 |
山传科技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认定上限1学分 |
注册公司 |
企业法人 |
1 |
营业执照 |
必修(至少取得6学分) |
实践服务类 |
社会实践 (寒暑假) |
国家级队伍参加一次 |
2 |
学校有关文件、新闻链接、截图等 |
|
省级队伍参加一次 |
1.5 |
校级队伍参加一次 |
1 |
院级参加一次 |
0.5 |
二级学院有关文件及实践报告、图片 |
|
志愿服务 |
在省级以上知名赛会或各类公益类组织、担任志愿者或义工每满8个小时 |
0.2 |
签到记录 主办方证明(带公章)、工作证或工作照 |
认定上限2学分 |
红十字会 |
无偿献血(含全血、成分血) |
0.5 |
献血证 |
每献出全血200ml记0.5,成分血每一个单位记0.5,至多不超过1分。 |
造血干细胞 |
2 |
相关证明文件 |
大学期间仅记录一次 |
成为正式注册志愿者 |
0.4 |
相关证书 |
地市级以上红十字会,仅记录一次 |
学校组织 |
应急救护培训 |
0.2 |
签到记录 |
认定上限1分 |
防艾、防传染病、心理健康等医疗卫生讲座 |
0.1 |
签到记录 |
认定上限0.5分 |
见义勇为 |
主要参加 |
2 |
提供荣誉证书 |
认定细则以《山西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为依据 |
文体活动类 |
体育类竞赛 |
国家级及以上 |
3-5 |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
1.国家级:一等5,二等4,三等3;省级:一等2.5,二等2,三等1.5;校级:一等1.5,二等1,三等0.5; 2.上述一等指冠军,二等指亚军、季军,三等指第4-8名; 3.各级政府举办的大学生竞赛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余此类竞赛按降一级执行; 4.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只记录一次,且取最高分值。 |
省级 |
1.5- 2.5 |
校(市)级 |
0.5- 1.5 |
参赛未获奖 |
0.2 |
活动签到 |
文艺类竞赛 |
国家级及以上 |
3-5 |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等相关材料 |
1.特别知名或重大奖项,直接提交校级领导小组,召集相关专家进行评定; 2.参照学校科研处发布的最新版《山西传媒学院创作成果认定标准》,进入名录的按所标级别执行;未进入名录的做降级执行; 3.由校级团委主办或各二级学院的品牌活动,按校级竞赛执行。如:校园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器乐大赛、光影随行等。 |
省级 |
1.5- 2.5 |
校(市)级 |
0.5- 1.5 |
参赛未获奖 |
0.2 |
艺术类展演展览 |
国家级及以上 |
3-5 |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等相关材料 |
1.参照学校科研处发布的最新版《山西传媒学院创作成果认定标准》,进入名录的按所标级别执行;未进入名录的,依照主办方级别做降级执行; 2.如展演或展览不设评奖,则按该级别最低分执行;如设奖项,按则分三级以0.5分级差对应执行。 3.校团委组织的每两年一届的大学生艺术展演,入选报送节目按校级顶格执行。 |
省级 |
1.5- 2.5 |
校(市)级 |
0.5- 1.5 |
参与未入围 |
0.2 |
高雅艺术进校园 戏曲知识进校园 |
观看剧目或志愿服务 |
0.2 |
票根或工作照 活动签到 |
同一剧目仅限一次 每学年认定上限0.4 |
社团活动 |
参加社团满一年 |
0.5 |
社团团员证或社团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每学年认定上限1学分 |
学校、学院组织的非专业类、群众性文艺活动 |
校级活动每参加1次 |
0.3 |
活动签到 |
认定上限2学分 |
院级活动每参加1次 |
0.2 |
学校、学院组织的非竞技类、群众性体育活动 |
校级活动每参加1次 |
0.3 |
活动签到 |
认定上限2学分 |
院级活动每参加1次 |
0.2 |
知识拓展类 |
参加讲座及各项学术活动(非创新创业类、健康卫生类) |
参加满4次 |
1 |
活动签到 |
认定上限2学分 |
在学术报告会、论坛、沙龙、宣讲会等作为嘉宾发言 |
主旨演讲 |
2 |
活动签到 并提交相关视频、新闻、图片、会议记录、发言稿等佐证材料 |
认定上限2学分 |
提问互动 |
0.5 |
选修 |
技能特长类 |
学习水平考试 |
每获得1个 |
1 |
证书/成绩单 |
大学英语四六级(425分及以上)成绩单、专业英语四八级证书、托福、GRE、雅思等英语水平认证、日语一二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甲以上)、计算机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等 |
职业资格证书 |
每获得1个 |
1 |
证书 |
会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司法资格等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
其他技能证书 |
每获得1个 |
0.5 |
证书 |
汽车驾驶、烘焙、厨师、茶艺、健身等文艺、体育、创业类技能培训,认定上限2分 |
集体表彰类 |
集体荣誉 |
每获得1个 |
1 |
1.获奖奖牌 2.获奖文件 |
以班级或团支部为单位获得的优秀班集体、文明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等; 以宿舍为单位获得文明宿舍等集体奖项; 以学习小组或者科研团队为单位获得五四创新创业团队等奖项 |
备注:
1.必修类学分,同一项内容不重复记分,以最高获奖等次计分。必修类学分:获得6个学分,综合评价为合格;获得8至10个学分,综合评价为良好;获得10个以上学分,综合评价为优秀。如获得国家级荣誉者则在6个学分修满基础上直接认定为优秀。
2.选修类学分,同类证书不分等级重复计分。选修类学分:获得2个学分,综合评价为合格;获得3至5个学分,综合评价为良好;获得5个以上学分,综合评价为优秀。
附件2:
山西传媒学院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式)
认定范围及标准
类别 |
认定材料 |
备注 |
思想成长类 |
结业证书 或图片视频 |
参加党校、团校、青马工程、思政理论学习等集中培训,获得结业证书。 参加主题团日活动、团员民主评议且合格。 主要记录信息:时间、级别、培养名称。 |
工作履历类 |
聘书或证明 |
担任班级、学院、学校各类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满一年。 主要记录信息:时间、级别、组织名称、职务名称。 |
个人荣誉类 |
荣誉证书 |
获得二级学院及以上各类表彰。 主要记录信息:时间、级别、荣誉名称。 |
备注:
1. 思想成长类所涉及项目,要求所有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项;班级学生干部至少参加两项;校级学生干部至少三项。否则,“第二课堂成绩单”综合评价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 工作履历类,记录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或一届)的职务信息。下列情形均不记录:民主评议或考核不合格者;长期请假超过90天者;受到各类处分者;中途辞职者;未交接工作自动离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