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级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充分发挥优秀青年团员的典型带动作用,集中展现我校优秀青年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保持和提高我校基层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经学校团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集体类
1.集体类奖项包括:五四红旗团委、十佳团支部、十佳学生社团;
2.评选标准详见《2020年度“五四”先进集体评选标准》(附件2)
(二)个人类
1.个人类奖项包括:五四优秀青年教师、十佳(优秀)团干部、十佳(优秀)学生会干部、十佳(优秀)团员、十佳(优秀)社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
2.评选标准详见《2020年度“五四”先进个人评选标准》(附件3)。
二、申报名额
根据校团委分配的申报名额(附件1),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请各二级学院团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及分配名额进行申报。
三、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四”表彰评选文件要以支部团员大会形式传达至每位同学,各二级学院团委对各团支部推荐的对象,要进行公平公正评议,并按照程序公示后择优上报。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推荐。
2.自我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团支部(社团)推荐过程中,要采取个人自我推荐与团支部、班委会、社团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团支部在评比过程中出现难以取舍决出顺序的问题时,可以同时上报,交由二级学院团委作为特殊问题认真甄别慎重对待。
3.实事求是与择优表彰的原则。表彰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典型,总结成果,鼓励先进,推动工作整体迈上更高的水平。因此,在推荐过程中,既要按照名额要求择优推荐,又不能完全受名额的局限,如个别团支部(社团)典型密集,整体突出,可实事求是向校团委汇报,酌情增加表彰名额。
四、工作要求
1、凡申请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均需填写相关类型的申报表(见附件2)。要求申报集体和个人填申报表(正反打印)、800字左右事迹材料、佐证材料(证书、奖状等复印件或网站截图、活动照片等)并同时报送电子版(请按照附件6的样板分类建立三级文件夹),机关党总支、公共教学党总支、二级学院团委、校学生会以及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汇总本单位内的申报信息,并填写汇总表。
2、各推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申报材料,保质保量将申报单位和个人的所有材料经汇总后,务必于4月8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ylc@cusx.edu.cn,纸质版报送至文华楼B109校团委办公室。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要通过辅导员、教学秘书和专业教师对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纪律处分情况、上两学期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测评排名、单科成绩不及格情况等进行查证审核。
4、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班团支部及相关学生组织,要严格规范评选程序,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申报表格。
5、各二级学院团委在评选过程中要加强与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的沟通,及时向二级学院党总支汇报评选结果。
6、本次活动是对全校各级团学干部和团学组织的一次检阅,所有团学干部都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任何人不得任人唯亲、徇私舞弊、拉票贿选。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依纪处分。
7、全校团学干部、全体共青团员和广大同学要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严格对本次“五四”表彰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举报。校团委将为师生举报进行保密。
举报电话:0351-2772380
举报信箱:cusx_qzjd@163.com
附件:1.2020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20年度“五四”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3.2020年度“五四”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4.2020年度“五四”表彰评选申报表
5.2020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奖项汇总表
6、电子版材料报送样板
共青团山西传媒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报:校领导
送: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级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附件1:
2020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及个人名额分配表
|
动画与数字艺术 学院 |
电影 学院 |
播音主持 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新闻传播学院 |
文化创意与管理 学院 |
融媒技术学院 |
表演 学院 |
机关 党总支 |
公共 教学 党总支 |
校学生会 |
学生社团联合会 |
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 |
志愿者组织 |
五四红旗 团委 |
1-2 |
0 |
0 |
0 |
0 |
0 |
0 |
十佳团支部 |
1-2 |
1-2 |
1-2 |
1-2 |
1-2 |
1-2 |
1-2 |
1-2 |
0 |
0 |
0 |
0 |
0 |
0 |
优秀共青团 干部 |
5 |
5 |
5 |
4 |
4 |
4 |
3 |
3 |
0 |
0 |
0 |
0 |
1-2 |
0 |
优秀 共青团员 |
1个团支部1个 |
0 |
0 |
0 |
0 |
0 |
0 |
优秀学生会 骨干 |
5 |
5 |
5 |
4 |
4 |
4 |
3 |
3 |
0 |
0 |
10 |
5 |
0 |
0 |
优秀青年 志愿者 |
1-3 |
1-3 |
1-3 |
1-3 |
1-3 |
1-3 |
1-3 |
1-3 |
0 |
0 |
0 |
1-3 |
0 |
1-3 |
五四优秀 青年教师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0 |
0 |
0 |
0 |
备注:1、五四红旗团委、十佳团支部、十佳学生社团、五四优秀青年教师、十佳团干部、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申报的优秀共青团干部、校学生会及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的优秀学生会骨干、十佳团员、优秀社团骨干、优秀志愿者由校团委集中公示,其他申报名单由各单位汇总公示。 2、五四红旗团委、十佳团支部、十佳学生社团、十佳团干部、十佳团员由校团委评选。 3、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包括:校团委新媒体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国旗队、礼仪队、大学生艺术团。 4、十佳社团骨干由社团联合会推荐。 |
附件2:
2020年度“五四”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委
1、参评资格:成立满一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近三年内获得该荣誉的集体不再申报。
2、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切实履行职责,能积极带动所属团组织有活力的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员民主评议、入党推优、“青年大学习”等工作,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积极完成团费缴纳工作。所属团组织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特别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校园科技文化、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明显;或在我省和学校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作、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
(4)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就业创业等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5)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十佳团支部
1、参评资格:成立满一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近三年内获得该荣誉的集体不再申报。
2、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员青年思想进步,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2)组织基础好。有效履行引领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按期换届或补选,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员民主评议、入党推优、“青年大学习”等工作,能够精心组织召开主题团日活动,支部团员均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落实校、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特别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科技文化体育竞赛、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成绩明显;
(4)班子建设好。团支部班子政治坚定,工作能力强,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团支书和班长学习成绩在最近一次考试中排名在50%前,没有单科成绩不及格记录,没有受纪律处分情况;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所在二级学院中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班级凝聚力,能够被广大同学和授课教师公认。
(6)组建不满一年的团支部不参加评选,近两年内获得该荣誉的集体不再申报。积极参加校团委、分团委举办的教育培训、宣讲、竞赛等活动
三、十佳学生社团
1、参评资格:在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的学生社团,成立满一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近三年内获得该荣誉的集体不再申报。
2、参评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引领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为导向,以青年学生兴趣爱好为基础自发成立并在校团委进行备案和年审;
(2)社团组织机构配置合理、有长期指导教师,形成梯队,能够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
(3)社团活动合理科学、积极有序,能够展示我校学子青春风采,在我校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
(4)社团规章制度健全、发展稳健,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活动执行力。
附件3:
2020年度“五四”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一、五四优秀青年教师
1、参评资格: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且入职满一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在编在岗教职工。近三年内获得该荣誉的教师不再申报。
2、参评条件:
(1)政治性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教学中能够身为正范,以身作则;
(3)在所从事专业领域有较大成果;或创新创业领域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近三年内取得了明显效益或重大成果;或积极创立或拥有自有品牌或自主知识产权;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创新创业活动;或参与脱贫攻坚和公益事业,帮助和支持青年生活或创业;或坚持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带领学生团体取得省级以上竞赛奖励或活动表彰;
(4)有广泛的青年基础,对青年引领效应突出。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示范效应。
二、十佳(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资格:担任团干部满六个月(截至2021年4月30日),,入校后没有受过任何形式处分;
2、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强,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学习成绩在本班级排名50%前,上一学年没有单科成绩不合格记录。
(3)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校团委和二级学院团委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富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能根据上级团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联系实际,有计划地、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本单位工作。
三、十佳(优秀)学生会骨干
1、参评资格:在学生会或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满一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入校后没有受过任何形式处分;
2、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强,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在本班级排名50%前,上一学年没有单科成绩不合格记录。
(3)心系广大同学。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发挥学校和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的拥护支持;
(4)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学生会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学生会改革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在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学生工作能力。
四、十佳(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资格:团龄在一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以上,个人在智慧团建系统已注册、激活并使用。入校后没有受过任何形式处分
2、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强,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热心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成绩在本班级排名50%前,上一学年没有单科成绩不合格记录。
(4)组织能力强,工作成效明显,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表现;
五、优秀学生社团骨干
1、参评资格:在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的学生社团担任骨干满一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入校后没有受过任何形式处分。
2、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强,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较强的社团活动能力和组织能力,认真执行社团联合会的决策安排,积极探索社团创新管理模式或活动形式,取得突出成绩或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5)担任社团干部期间带领社团积极参与校、院两级学生活动,开展的社团活动在校内广受好评
(6)社团联合会工作人员不参评。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
1、参评资格:在“志愿汇”中注册成为志愿者满六个月(截至2021年4月30日),入校后没有受过任何形式处分。
2、参评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强,能够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者的形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3)履行志愿义务,至少参加过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在上两个学期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任务,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4)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能对志愿组织发展和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志愿者群体中具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同等条件下,组织大型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作为负责人者优先;参加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优秀个人者优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获省级及以上单位表彰者优先;在社会上获得媒体报道、采访,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者优先。